補助比率、補助上限與自籌款:一次看懂

看補助公告時最常遇到三個詞,它們合起來決定你「拿得到多少、要自己出多少」。

三個名詞

當須知同時寫了比率和上限,兩個條件都要遵守,所以補助款是「全案總經費 × 比率」與「上限」兩者中較小的那一個。

用真實須知舉例

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公告的 116 年度企業跨域研發補助申請須知 寫明:「每案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900萬元」,並規定補助款「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50%」。(引自該公告,實際以官方原文為準。)

全案總經費依比率 50% 可算出上限 900 萬實際補助款自籌款
1,000 萬元500 萬元未超過500 萬元500 萬元
2,000 萬元1,000 萬元超過,被限制900 萬元1,100 萬元

第二列的計畫比較大:比率算出來是 1,000 萬,但上限只有 900 萬,所以補助款是 900 萬,多出來的 100 萬也要自籌。

容易看錯的地方

想用自己的數字算,用 自籌款試算。想知道申請前還要確認哪些事,看 申請前先在須知裡找出的 10 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