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書怎麼寫:審查委員在看什麼
審查委員通常要在有限時間內看很多份計畫書。能被快速看懂、而且每個審查項目都找得到對應內容的,會比較有利。
先從審查項目反推結構
申請須知裡會列審查項目或評分重點。計畫書的章節順序與標題,最好直接對應這些項目,讓委員一眼找到他要打分的地方。
一份好懂的計畫書,通常包含
- 要解決的問題:現況是什麼、為什麼是問題、對你的影響有多大(用你自己的資料或可查證的資料)。
- 做法與創新點:你打算怎麼做、和現有做法有什麼不同,寫具體的步驟而不是口號。
- 時程與分工:每個階段做什麼、誰負責、哪天完成,對應補助期間。
- 預期效益與衡量方式:用可以檢查的指標(數量、期限、改善幅度),不要只寫形容詞。
- 預算與必要性:每一項花費為什麼需要,和計畫內容對得上,見 經費怎麼編。
- 風險與對策:可能延誤或失敗的地方,與你的備案。
- 團隊與過往基礎:做這件事需要的能力與資源,附能證明的紀錄。
想知道每個審查項目大約該寫幾頁,可以用 計畫書篇幅分配,依須知的配分比例算出起點。
寫完要檢查
- 每個審查項目是否都有一段對應的文字。
- 數字前後一致:預算表、時程、效益的數字互相對得上。
- 引用的數據是否有出處;沒把握的事實不要寫成確定。
- 附件與文字描述有沒有互相矛盾。
審查重點因計畫而異,本文是寫作的通用方法,不是任何計畫的評分標準。專業版的 AI 計畫書初稿 可依公告章節產出草稿,仍需你逐段核對與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