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5年度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推動商圈商業發展補助計畫
臺南市經濟發展局受理中
重點摘要
- 主辦/來源
- 臺南市經濟發展局
- 公告日
- —
- 受理期間
- 2026/01/01 ~ 2026/12/31
- 目前狀態
- 受理中還有 61 天
申請資格(公告原文明載的條件)
- 可申請對象:團體(財團、社團法人等)
原文:補助對象:經臺南市政府立案之非營利民間團體,其所提列計畫符合臺南市經濟發展政策者。
- 限定地區:臺南市
原文:經臺南市政府立案之非營利民間團體
- 其他條件
原文:其所提列計畫符合臺南市經濟發展政策者。
- 其他條件
原文:申請時間:至遲應於活動辦理前十日以函文為之,並以文到日為準,但情形特殊,經專案簽奉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- 其他條件
原文:同一年度同一案件向本局提出申請補(捐)助,以一次為限。
- 其他條件
原文: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(捐)助者,應明列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(捐)助之項目及金額。
只列公告原文寫明、且附引用的條件;沒列出的不代表沒有限制,請讀官方公告全文。
下一步
本頁是整理資訊,不是申請管道;資格、期限、金額、應備文件一律以官方公告為準。